体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
为了加强学校物品管理,减少不应有的损失,制定此制度:
一 、学校物品实行个人责任制,交付个人使用,个人负责,损坏丢失照价赔偿。
二、教室内所有公共物品,有本班学生负责,桌凳由个人负责。
三、 寝室内所有物品由寝室所有学生负责
四、 个人名字下登记的物品被损坏,是本人损坏,有本人照价赔偿,他人损坏如果能找到损坏人,由损坏人赔偿外,并对其纪律处分且罚款,故意损害罚30元以上,由责任人赔偿,其他未列物品若有损坏
五 、以上物品一经破坏,不管什么原因一律本细则执行
六、 物品交给学生前要登记造册,由学生确定物品完好后鉴定
七、 公共物品被损坏,找不出责任人,由本班全体学生或本寝室全体人员共同赔偿,
八 、解释权属体校校务会
2011-08 20